發(fā)布日期:2020-06-29
?房屋安全鑒定主要鑒定哪些方面?
房屋安全鑒定建議咨詢建筑工程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部門。具體鑒定的方面如下:
1、施工周邊房屋糾紛鑒定;
2、房屋結構可靠性鑒定;
3、房屋完損等級評定;
4、房屋裝修質(zhì)量檢測和鑒定;
5、自然災害損壞房屋檢測鑒定;
6、超過使用年限房屋損壞鑒定;
7、安裝廣告屏幕等裝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鑒定;
8、“五無工程”房屋的質(zhì)量檢測鑒定;
9、特種營業(yè)的房屋質(zhì)量安全年審鑒定;
10、公共場所及特種營業(yè)場所申請、變更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安全鑒定;
11、因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、承重構件承載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鑒定;
12、建筑物的年限鑒定;
13、房屋主體工程質(zhì)量、結構安全性、構件耐久性、使用性存在質(zhì)疑時的復核鑒定;
14、改變使用用途、拆改結構布置、增加使用荷載、延長設計使用年限、增加使用層數(shù)可靠性鑒定;
15、司法仲裁委托鑒定;
16、房屋地基基礎下沉定期監(jiān)測;
17、災后建筑物鑒定;
18、鋼結構工程等各種大型及特殊結構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鑒定;
19、學校校舍抗震鑒定;
20、圖紙復合、樓板承載能力驗算鑒定等等。
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包括的內(nèi)容比較多,一般有建筑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檢測、結構的構造措施檢測、結構構件尺寸檢測、鋼筋位置及直徑檢測、結構及構件的開裂和變形情況檢測及結構性能實荷檢測等。
按房屋的結構種類分為:混凝土結構檢測、砌體結構檢測、鋼結構檢測和鋼筋混凝土組合結構檢測等,對某些結構或構件為獲得其結構承整體受力性能或構件承載力、剛度或抗裂性能,可進行結構或構件的整體性能的靜力實荷檢驗,對某些重要建筑和大型的公共建筑還可進行結構的動力測試。
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程序中,建筑物被劃分為構件、子單元和鑒定單元三個部分。構件是指梁、板、柱、磚墻、剪力墻等單個構件;子單元是指把一幢建筑物(獨立結構體系)劃分為地基基礎、上部結構和圍護結構這三個子單元,也可以指一種構件集,如某層柱、某層梁等;鑒定單元是指一幢獨立結構的房子,(有伸縮縫、搞震縫等情況應視為分開的鑒定單元)。